日本药品定价方式、流通途径及流通行业概况
日本药品定价方式
根据日本《药事法》规定,厚生劳动省对每种药品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算出其加权平均值及变动范围,这个加权平均值加上一定的变动幅度,即为“药价标准”(即全民健康保险报销范围)。凡是处方药均可申请进入“药价标准”,同时纳入政府定价范围。2012年列入“药价标准”的药品一共有14941种。
日本药价制订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对新药、原研药、仿制药实行不同的定价政策。新药定价主要通过类似药品效果比较法、成本定价法和不同规格药品比较法来确定价格。为保护生产企业研发积极性,政府在新药、原研药和仿制药之间设置较大差价。仿制药根据进入药价标准目录的时间顺序按批次定价,每2年下调1次,首仿药按原研药的70%制定,当原研药和仿制药数量在20个以上时,继续进入目录的仿制药按照最低价格的90%制定。
日本药品流通途径

日本药品流通行业概况
日本共有制药企业380余家,药品销售总额近9万亿日元,居世界首位。医药市场高度集中,97%的处方药和55%的非处方药都通过药品批发企业流向医院、诊所和药店。排名前10的药品批发企业占据68.1%的市场份额,加盟全国药品批发商联合会的96家企业几乎占据整个药品批发市场。
多年来,由于受经营环境日益严峻、药价定期下调制度的影响,日本药品批发企业为实现规模效益,降低流通成本,大量合并与重组。加盟全国药品批发商联合会(JPWA)的药品批发企业已从1994年的305家下降至目前的96家,就业人数也从7.6万人下降至5.6万人。
日本全国共有医院、诊所、医保定点药店总数23万多家,其中医院、诊所17.5万家,药店5.3万家。随着医药分家改革的深入,销往药店的份额已从1992年的5.2%提高到50.8%,而医院的药品市场份额从62%下降至30%。直销方式仅占药品消费总量的15.8%。
文章来源:中国驻日本经商参处
转载时间:2014年7月01日
网址:http://ccn.mofcom.gov.cn/spbg/show.php?id=1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