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对连锁经营的政策
马最良,嵇永如
日本的流通政策,始终是围绕如何调整大型零售企业与中小商业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连锁经营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的流通政策可分为:流通竟争政策、流通调整政策和流通振兴政策。流通竞争政策的内容,一是促进公正并且自由的竞争;二是《独占禁止法》(相当于反垄断法)及其严正的运用;三是整顿围绕竞争政策的环境。1947年制定的《独占禁止法》、1956年制定第二次《百货店法》,就有反对垄断和禁止“过度竞争”的内容,维护正当的竞争,保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对大型百货店建店的限制,使得百货店的开业、百货店分店的设置、营业面积的扩大、到外面推销等事项都要经国家主管大臣的批准。新建一个大型百货店,从规划、申请到批准,往往需3-5年,有时需要更长的时间,这时市场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但《百货店法》在执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由于《百货店法》是以营业面积标准来适用的,超级市场采取了在同一大楼的不同楼层设置不同的连锁店的方法就可以不受约束因此,百货店及中小零售商提出了强烈的意见,终于在1973年废止了《百货店法》,取而代之的是新制定的《大店法》(正式名称是“关于大规模零售店铺中的零售业的事业活动的调整的法律”,于1974年施行)。在这部法律中把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指定城市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定义为大型零售店铺,这样在法律所限制的对象中也包括了超级市场。这类法律的出发点,一是指明商业全面发展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这是通过确保中小商业的发展活动机会来达成的;二是作为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是通过调整(基本上是限制)大店的发展活动,给予中小商业发展活动的机会。从后来的实际情况看,《大店法》的调整,对中小企业的振兴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反而由于美国施加了市场准入的压力,从1990年起日本政府对《大店法》多次做了重要的修改,目前,开设新店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即可,这为大型正规连锁企业的发展扫除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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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详见附件
资料来源:《商场现代化》 1995年第03期 第20-23页
转载时间:201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