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jpetr2009@126.com 010-6543-6703
日本现代物流法律制度

日本现代物流法律制度
 

  物流即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包括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一系列复杂的活动。现代物流业的兴盛必然以良好的市场法制环境为依托和动力。日本的物流活动健康有序,有赖于完善的物流法律制度作为后盾和保障。

  现今日本的物流立法采取“准统一”的立法模式,在制定综合性的物流发展政策对本国物流业进行整体指导的同时,还通过专门性法律对物流相关环节进行调整。这些专门性法律包括物流据点规划立法、运输业立法、绿色物流立法。

  日本政府根据物流发展现状和趋势,通过制定综合的物流政策从整体上来指导物流业的发展。1999年,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作为日本物流产业的纲领性政策文件《综合物流施政大纲》。2001年,内阁议会修订通过实施。新大纲将现代物流产业重新定位,在原有大纲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的变化做出了进一步的调整和策略推进,形成了日本各部委相互配合与承担各项物流措施任务的结构。作为实现日本物流现代化的指导方针,新大纲确定了三项基本目标:提供亚太地区便利而具有魅力的物流服务;实现对产业竞争不构成妨碍的物流成本;解决环保问题。新旧两部物流施政大纲对日本物流的快速发展和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于在物流运作过程中,商业布局、物流据点布局与运输的流量、流向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日本政府将配送中心、大型商业网点、货车场等与物流终端相关的规划、设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主要有《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和《汽车终端站场法》等。

  《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调整的对象为大型零售企业,它对商家设立店铺时必须要遵守的地理位置、营业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等做了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居民的权益并促进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其对进出车辆的噪音、等候场所设置了严苛的标准。

  就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言,如果说《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对是治标,《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即是治本。制定该法的社会背景是当时日本许多新兴零售业进入到市中心和交通枢纽地区,从而导致道路通行拥堵。《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的目的即在于将市内的流通、商业设施转移到郊外,统筹规划大城市中心部位物流设施的布局,从而改善市内交通混乱的状况。该法和《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的共同实施保证了日本物流业的可持续发展。

  《汽车终端站场法》于1959年制定,其后被数次修订。营业性车站对“网络型拼箱运输”的物流企业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该法对物流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

  运输是物流的核心与关键,而运输又有多钟方式,因此日本的交通运输立法包括规范公路、铁路、海运、航空运输等一系列法律。

  被冠以“物流二法”之称的《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和《货物运输经营事业法》对日本交通运输起到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主要因为其放宽了政府对物流的管制。《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中将原来汽车营运需要政府批准的方式改为许可制,即只要具备物质条件的都可以经营汽车运输,对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大大放开。另外,该法将原来的统一运价改为弹性运价,实行运费申报制。为给运输企业的“网络型运输”创造条件,该法同时取消了营业区分的限制。《货物运输经营事业法》同样取消了原有法律中有关运输代理企业利用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输工具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得到有关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从而放开了联运业务。据统计,在“物流二法”实施的10年间,包括物流子公司在内,约有1.1万家新公司进入了物流行业。然而日本行政改革缓和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如物流业繁荣背后所带来的超重装载、疲劳驾驶、汽车废气污染等问题。

  放宽对物流业的管制同样见诸于《港口运输事业法》。1998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放松管制的新三年计划,并于1999年向国会递交了倡导自由竞争的立法提案,根据该提案,日本放松了对港口运输业的行政管理,修正了该法。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立法措施,日本逐渐减少对物流业的控制,从而促进了物流业的自由发展,同时使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迅速兴起。

  日本曾为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忽略了环境问题,结果导致城市交通拥堵、公害频繁发生,历史上曾留下惨痛教训。因此,日本之后的各类经济发展规划都强调环保特性。就物流而言,在提高物流活动效率的同时,也要确保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为此,日本通产省中小企业厅于1992年10月制订了《中小企业流通业务效率化促进法》,以期通过促进物流效率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该法主要思想是通过对愿意参与共同配送的中小企业予以援助,从而间接规范物流行为,此举不但降低了物流成本,同时也是解决物流对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直接采取的针对环境保护的措施还包括:开发、普及低公害、环保型汽车;为降低大型卡车造成的交通噪音公害,铺装低噪音路面、设立遮音板和环保设施带;依据《干线公路沿线装备法》,实施住宅隔音化;港口设施的建设规划要与区域资源再生利用设施的选址相配套等。

  目前日本不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对绿色物流给予高度重视,把建立高效的绿色物流系统视为循环型社会实现的前提。政府除制定《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外,还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废物回收利用促进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地球温室效应措施推进大纲》等法律与政策,所有这些都与物流相关,推动了绿色物流的有效实施。


    资料来源:北京法院网
    转载时间:2019年06月11日
    转载网址:
http://bjgy.chinacourt.gov.cn/

上一篇:日本物流外包的现状与动向

下一篇:没有了

中日物流合作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研究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修班
  • 第二届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师资研修班

    (2021年05月30日--06月04日)

  • 日本物流与供应链20讲(2020年第一期)

    (2020年11月21日始)

  • 北京秦藤物流沙龙
  • 关于发起举办“北京秦藤中日物流沙龙”的通告
  • 中日物流论坛
  • 中日商贸往来与物流体系建设研讨会

    (2016年03月27日)

  • 中日经贸关系发展与自贸区建设研讨会

    (2014年01月18日)

  • 中日经济往来与物流发展研讨会

    (2013年04月02日)

  • 中日经济交流与物流发展研讨会

    (2012年05月12日)

  • 中日冷链物流论坛
  • 第二届中日冷链物流国际论坛(2021)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设备

    (2021年10月29日--31日)

  • 第一届中日冷链物流发展国际论坛

         ---农产品 · 食品冷链物流与生活品质

    (2019年07月06--07日)

  • 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究论坛
  • 第一届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究国际论坛

           ---供应链研究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2021年04月16--18日)

  • 中日农产品流通论坛
  • 第一届中日农产品流通国际论坛(2021)

    ---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设备

    (2021年08月00--00日)